2017年4月5日,省农牧厅党组召开会议,讨论并审议通过了《农牧厅驻省政务大厅窗口工作管理办法》。厅党组、厅长康国玺主持会议,并明确要求:“各部门、各单位要全力以赴支持省政务大厅农牧厅窗口的工作。” 会议指出,省政务大厅农牧厅窗口工作代表省农牧厅形象,是培养干部、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和渠道,各部门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认真做好窗口人员的选派工作。鼓励厅系统符合条件的干部自愿申请到省政务大厅农牧厅窗口工作,窗口工作的时间按照省委组织部有关计算为基层工作时间;对有窗口工作经历的干部在行政职务晋升、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中,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。窗口工作人员的工装费、午餐补助标准等,按照省政务中心相关文件执行。行政审批资料运送按照机要件运送有关办理,运送件工作用车由省农牧厅负责保障。 推荐: |